山东省核工业地质大队2009年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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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山东省人事厅 2009-8-6 22:10:59 |
根据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办直属事业单位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二四八地质大队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熟悉本专业最新科技信息,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能力。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1、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 (1)电气工程岗位,1人,电气自动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2)化工机械岗位,1人,化工机械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3)投资管理岗位,1 人,投资分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4)职工教育岗位,1人,师范类院校毕业,具有教师中级职称资格,大专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单位地址:山东省栖霞市跃进路668号 联 系 人:施 金 联系电话:0535-5226395 电子邮箱:ssss273@163.com 2、山东省核工业二四八地质大队 (1)地质勘查岗位,1人,男,野外作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资源勘查工程、矿产地质、区域地质调查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工程地质勘察岗位A,1人,男,野外作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岩土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工程地质勘察岗位B,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单位地址:山东省莱西市望城 联 系 人:江诗明 联系电话:0532-88422047 电子邮箱:qdhg248375@sina.com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二是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单位。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23日前。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要提交有关资质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属单位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到现场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提交原件。 资格审查时,需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直接进行资格审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五、笔试和面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考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招聘笔试科目为该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对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六、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考核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省国防科工办审核同意,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并发放《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转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事业单位政策执行。
省国防科工办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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